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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2-12 00:00:00访问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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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

 

第一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概况
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
第二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
二、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
第三部分  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

一、收支预算总表
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
    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
   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
   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
   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

   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
第一部分 赣州市体育局概况
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
赣州市体育局单位是市政府组成部门,根据《关于印赣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赣市府办发【2010】41号有关规定, 赣州市体育局单位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制定体育发展战略,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定和发展计划,并监督实施。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,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。

2、贯彻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;指导和配合各部门、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,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、城市体育、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。
    3、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,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、竞技运动项目与重点布局;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,指导、审批运动队参加国内、省内重大比赛活动;研究提出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 4、组织、指导市运会和其他综合性及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;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;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内大型比赛的指导、组织、协调;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、单项比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。
    5、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;制定体育教育规划,发展体育教育;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。
    6、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,依法管理体育市场;规划、协调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,指导、规范各类场馆设施建设。

7、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;指导县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工作;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。

8、指导体育总会、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;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。
   9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部门基本情况

赣州市体育局共有预算单位6个,包括局机关本级和5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。编制人数81人,其中:行政编制13人、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、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8人、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;实有人数114人,其中:在职人数67人,包括行政人员10人,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7人;退休人员47人。

第二部分  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

一、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
(一)收入预算情况

2018年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84.7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%。主要原因:在职人员减少。其中:1、财政拨款收入2,521.77万元,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4%,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1.77万元,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800万元;2、上年财政拨款结转、结余1362.95万元,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6%。

)支出预算情况

2018年赣州市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884.7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%。主要原因:在职人员减少。其中:部门支出3884.72万元,结转下年0万元。

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1,050.68万元,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9.43万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338.47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.78万元;项目支出2,834.04万元。

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:体育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,916.72万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.58万元,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.17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54.25万元,其他支出(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)1,770.00万元。

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:基本支出1050.68万元,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.43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338.47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.78万元;项目支出2755.04万元。

(三)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
2018年赣州市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21.77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.61%。具体支出情况是: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3.89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.46万元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.17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54.25万元,其他支出(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)800万元。

(四)政府性基金情况

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0万元,全部为项目支出,其中:其他支出(类)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(款)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(项)2018年预算800万元,主要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和奥运争光计划等的实施。

(五)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

2018年赣州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8.47万元。比2017年下降3.36%。主要原因:在职人员减少。赣州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包含:办公费,印刷费,咨询费,手续费,水费,电费,邮电费,取暖费,差旅费,维护费,会议费,培训费,公务接待,劳务费,委托业务费,工会经费,福利费,其他交通费,业务费,退休人员公用经费,其他商品与服务。

(六)政府采购情况

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88.36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4.36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44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。

(七)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

截至2017年12月31日,本部门公务用车已移交公车平台。

(八)绩效目标设置情况

本部门无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。

二、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
2018赣州市体育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2.96万元,比上年减少2.02万元,下降5.77%。主要原因是: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支出。其中:

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主要原因是:本部门无因公出国(境)费。

公务接待费32.96万元,比上年减少2.02万元,下降5.77%。主要原因是: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

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:本部门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平台

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: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。

第三部分  赣州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

一、收支预算总表
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
    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
   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
   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
   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

   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
第四部分   名词解释

一、收入分类

(一)财政拨款收入: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。按现行管理制度,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

(二)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: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,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,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、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。

   二、支出分类

  (一)基本支出: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。

(二)项目支出: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。

三、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行政运行(体育)(项):主要反映体育局机关(不含离退休人员)在职干部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。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体育竞赛(项):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比赛支出。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体育训练(项):主要反映各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。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体育场馆(项):主要反映体育局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方面支出。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群众体育(项):主要反映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。

()文化体育与传媒(类)体育(款)其他体育支出(项):主要反映体育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。

()化体育与传媒(类)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(款)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(项):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。

(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行政单位离退休(款)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(项):反映省体育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支出。

()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(类)医疗保障(款)行政单位医疗(项):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,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,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、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。

(十)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(类)医疗保障(款)事业单位医疗(项):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,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,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。

(十)住房保障支出(类)住房改革支出(款)购房补贴(项):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,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、军队(含武警)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。

(十)其他支出(类)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(款)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(项):主要反映体育局彩票公益金支出。

四、机关运行经费

  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  五、三公经费

  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,是指各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链接:

2018年赣州市部门预算公开表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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